海能实业: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在2021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3名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1月14日 | 1,《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lt,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gt,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4月1日 | 1,《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1,《关于修订lt,监事会议事规则gt,的议案》 |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4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5月21日 |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深圳海能提供续期担保的议案》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7月15日 |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8月9日 | 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7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8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8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9月6日 | 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9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建立了完整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管理, 监督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规范建设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贯彻《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22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继续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持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使其决策,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高效,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开展好监事会日常工作议事活动,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稳健经营。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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