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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信托公司收到监管部门《关于整顿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号文件

2021-10-09 18:46 作者:牧晓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5188   

本报从业内人士处获悉,某信托公司收到监管部门《关于整顿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号文件。

按照《通知》的要求,信托公司非现场管理总部和非现场部门要整改:

首先,关于非现场管理总部,信托公司不得在注册地以外设立非现场管理总部,也不得形成非现场管理总部的运营模式在异地管理总部的整改工作中,中后台部门要搬回注册地或与注册地部门合并,前台部门要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董事长,管理层和监事应当在注册地工作,不得在异地任职

其次,对于异地部门,《通知》也做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信托公司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按要求对非现场部门进行整改,整改方式不限于合并,分立,搬迁,注销等信托公司的前台可以异地设立,中后台部门应设在注册地异地前台部门不得有业务审批权限,信托公司可以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四川七个省级行政区设立异地部门但每个省级行政区只能选择一个地方集中设置异地部门,要有地区领导单个信托公司在前款规定的七个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立的非现场部门总数应当少于22个,单个地点设立的非现场部门总数应当少于5个,其中单个地点设立的市场部应当少于1个,信托公司应合理安排单个非现场部门的人员规模,所有非现场部门的员工总数应占信托公司员工总数的35%以下

强监管延续

对于信托公司非现场部门监管严格的原因,《通知》表示,最近几年来,信托公司普遍在注册地以外设立业务和营销部门,为会展业提供便利由于管理半径长,大多数信托公司对异地部门缺乏有效管控,积累了潜在风险,影响了监管政策的传导和落实部分信托公司不同部门业务同质化严重,加剧了不必要的内部竞争,破坏了竞争秩序一些信托公司形成了异地管理总部的运营模式,弱化了注册地住所的功能作用

103010全文不长,但对信托业影响很大据《论文》不完全统计,68家信托公司中有11家注册地与管理总部不同,部分信托公司仍有双总部,集中在西部地区很多信托公司在西部地区注册,但实际管理总部和绝大多数公司高管都在北京和上海

易信信托研究员帅国郎向《论文》指出,《通知》是最近几年来信托公司强监管的延续此前的监管政策主要以业务监管为主,但此次监管通过限制异地展览,限制了信托公司的业务发展

一些信托业人士告诉《华尔街日报》,强有力的监管是非常必要的如果信托公司在一个地方注册,但总部在另一个地方,但其主要监管职能仍由地方局监管,那么地方监管最好将注册地与总部匹配,将总部迁至注册地有利于监管,也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影响几何。

郭让认为,《通知》对管理总部未注册,财富中心和业务部门异地较多的公司影响特别大,不是业务萎缩就是裁员,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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