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互联网保险“首月0元”银保监会提醒别上当

2021-10-28 12:27 作者:叶知秋 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6505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近日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清醒认识到“免费”是诱因,极有可能隐藏陷阱和风险。

互联网保险“首月0元”银保监会提醒别上当

中国银保监会表示,在部分网络场景中,不时出现“首月0元”“零首付”“免费保障”“抽奖收购”等互联网保险产品广告页面,部分消费者在未明确了解保险内容和保费缴纳情况下,被“免费”诱导投保。这种营销引流模式存在诱导营销、信息披露不当等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容易引发消费纠纷或投诉。

从保险产品本身来看,“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一些宣传并没有完全展现保费支付的整体情况,而是实际分摊到了后期,消费者并没有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从监管要求来看,保险类型的条款和费率应报监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在营销方式上,营销单方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能充分提示保费缴纳、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的整体情况,容易让消费者忽略产品的重要信息。此外,部分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诱导销售等风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注意以下事项,明确购买保险并享受保障。

因为你需要购买保险产品,你不会被“免费”所迷惑。浏览保险营销宣传页面时,关注发布营销广告的主体、保险产品承保机构,看清保险产品种类、保障内容、收费方式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消费能力购买产品,不被“免费”营销宣传诱导购买不必要的产品。

签订合同前了解保险合同内容,了解条款。消费者如确需投保,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对于未能清晰显示保险合同条款等重要内容的销售页面,不要点击确认。重点介绍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费支付、风险提示、客户通知、保险通知、续保条件、保险赔偿或给付、犹豫期和退保损失等。。不要盲目跟风冲动消费,尤其是在网上报名投保时,不要为了方便而试图“勾搭到底”。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询问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103010规定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要素包括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公司治理和管理质量(20%),盈利能力(5%),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10%),数据治理(5%),信息技术风险(10%)和机构差异化(5%)。消费者隐瞒真实情况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可能引发理赔纠纷。综合报纸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猜您喜欢

图文推荐